据新华社电经过核查,上海银监局12日公布了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处理结果,决定“暂停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上海银监局同时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合规机制建设,真正做到银行业可持续发展”。
上海银监局表示,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个贷风险事件是“一起严重的支行违规经营事件,暴露出浦发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存在严重缺陷”。上海银监局在获悉这一事件后,及时开展了深入调查,同时责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严格落实问责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06年6月10日,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会议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则,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关机构和人员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和强制监管措施: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同时责令该支行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并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此项业务;
———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禁止一定期限从事银行业工作的措施。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原行长,给予取消其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0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