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芸)近日,西安市就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问题作出具体安排:到“十一五”末,全部解决城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目前,西安城6区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即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共计12995户,其中无房户为6186户,住房困难户为6809户。 西安市计划2006年先解决6186户无房户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问题,从2007年开始,逐步解决12995户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2010年全部解决。为此,市上研究制定了四条具体措施:一、近期出台重新修订的《西安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二、加大政府投入。从每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在二级市场收购一部分二手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以实物配租的形式,对低保无房户中无子女军烈属、孤老、严重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予以保障。四、加强廉租住房项目管理。制定有关申请、审批和退出的管理办法,保障政府资源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
据调查,“十一五”期间,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需求面积约为1700多万平方米,按每年新增经济适用住房280万平方米、5年共新增1400万平方米计算,“十一五”末,将解决80%以上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为实现这一目标,西安市将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普通商品住房要占到房地产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要占到同期总住宅建设量的35%左右。同时控制面积标准,加强销售管理。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面积标准为: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户平均面积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购房5年后方可以市场价上市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