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徐红霞
金陵晚报报道岳父母非要自己和妻子离婚,多次谈判未果后,柳平手持双刀,砍掉岳母的两根手指,又将岳父和在场的3名邻居砍伤。39岁的柳平是位上门女婿,据岳父母和其妻称,婚后柳平与家人之间关系一直不太好,偶尔脾气上来了,还会对妻子李燕施以拳脚。
两人的矛盾于去年达到高潮,据李燕称,去年6月初,柳平的父亲被查出患了胃癌,他向李燕要钱给父亲治病,李犹豫了。
原来,就在不久之前,李父也曾生病住院,柳平不仅不给钱,还在得知李燕去医院探望后将其暴打了一顿。对此,李燕一直怀恨在心,拒绝出钱给柳父治病。6月25日晚上,柳平以谈谈为由将李燕骗至扬子江纪念碑处。
到达后,李燕觉得气氛不对劲,刚想走就被柳平一把抓住,拽着她的头往纪念碑上狠狠地撞,还对其脸部和腿部进行暴打。被打后,李燕心灰意冷,提出离婚,父母也一致赞成她的决定。
7月1日,柳平打了10个电话给岳父,表示夫妻的事由他们自己处理,李父坚决不同意。当晚,在岳父家的厨房,柳平还是表达了不想离婚的意思,李父不同意。
柳平觉得他们故意挑拨自己和妻子的关系,气得冲进自己房间,拿出两把刀就对着岳父、岳母和在场的三位邻居一通猛砍。
混乱中,岳母的两只手指被砍掉了,岳父的左耳被砍伤,其他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今年2月,柳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六合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柳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柳平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现已委托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的倪韶风律师提起上诉。
倪律师认为,案发后柳平是被警方传唤到案的,而不是采取强制措施,传唤到案讲究的是行为人的自觉性。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像柳平这种在公安机关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前就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文中人物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