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在当前建设用地指标十分紧张,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形势下,采取“重特大项目争取专供,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到位,开发区、重点镇项目超前落实,高新科技项目优先安排,其余一般小项目盘活存量”的思路,灵活安排用地计划。
一是优先考虑重特大项目,凡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特大项目,积极向上争取省专供指标,确保建设项目成功实施。
二是积极引导全市现有企业包括引进企业,从占用计划指标和用地成本的角度考虑,鼓励向滩涂和未利用地十分丰富的港口开发区集聚。
三是凡运用“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以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盘活存量工作开展得好的镇(包括开发区),可优先考虑土地计划指标的供应。
四是积极试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对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行租赁使用。
五是投资额较小的项目,鼓励在工业集中区租赁使用标准厂房。
在土地供应中坚持五个不供地即: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列不受理安排用地;二是投资强度不足的项目不予供地,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的规定,确保项目的投资强度符合规定要求;三是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予供地,严格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的要求,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得上报用地审批手续,更不能实施项目建设;在项目预审中从严把握条件和标准,使预审材料能真正反映项目实际,避免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的不合理和浪费土地现象的出现;四是征地补偿不到位的不供地,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所有补偿款全部到位后才组织供地;五是投入资金未一次性到位,对较大项目按照投资和建设进度分步供地。
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单金海 陈荣平
(责任编辑:戴金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