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苏无锡一名6岁女孩被货车撞伤后不治身亡,肇事车逃逸。经调查无法确定肇事车辆,女孩父母将具有嫌疑的13辆货车的27个“关系户”告上法院。日前,法院以共同实施危险行为判决涉嫌肇事行为的13辆车为赔偿义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承担113。
去年5月24日,一6岁女童在无锡马山南堤路12号前的路边玩耍时,被一辆运土货车撞伤。由于尘土飞扬,在场者没能记下肇事车牌号。后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交巡警了解到,事故现场附近有一个工地在运土,而事发地点正是运土车辆必经之地。据查,当天共有13辆重型自卸货车路过事发地,但驾驶人员均否认肇事。交巡警部门通过技术鉴定,仍无法确认肇事车辆。女童家人遂将13辆车的车主、挂靠单位、驾驶员、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共计27名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共同赔偿28.6万余元。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13辆车是当天惟一可能通行的重型货车,13辆车在运输过程当天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整体,对在事发路段上的行人具有共同危险性,并据此作出判决。
(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