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掉玻璃砸破头 路人起诉30名业主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通讯员 李翔)
王先生从一小区路过时,突然被楼上掉下来的玻璃砸伤,但却又查不出到底是谁家的玻璃。于是王先生将物业公司和楼上的30家业主告上了法庭。 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6年4月7日上午11时许,王先生在回家途中路过通州区梨园东里小区西北侧时,突然从楼上掉下碎玻璃,砸到了王先生头部,王先生当场晕倒在地。
其家人发现后立即拨打120,将其送往通州区潞河医院治疗,住院10天,共花费医药费13133元。
事发后,该小区物业公司和110警察现场勘查,王先生确系被楼上所掉下的玻璃砸伤,但无法证实是该楼具体哪名业主家的玻璃脱落将其砸伤。
无奈之下,王先生将通州区梨园东里物业管理中心和梨园东里29号楼4单元、5单元、6单元从2层到6层的刘先生、杨先生等30名业主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1000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