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主播半裸代言拍广告引发争议
女主播道歉了
本报讯
前日,在长沙电视台女性频道网站上,因拍摄半裸广告被电视台暂停工作的女主播陈丹发表了一份道歉声明:“我未经过所在媒体长沙电视台女性频道同意,擅自参加由长沙某医院组织的‘聪明女人,多爱自己’推广活动,我的愿望是良好的,希望引起人们对女性的关爱,但因为形式欠妥,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我自己也感到很吃惊,谢谢大家对此事的关注,对我本人的关爱,我今后会采取更合适的方式来传递对女性的关爱。 参加这次活动,我事先没有征求频道同意是不对的,我愿意接受频道的任何处理,以后任何活动都将通过频道的批准,再考虑参加与否。”这让“女主播半裸拍广告”事件在市民和网友中引起的“口水战”再次升级。虽然,三位当事人拒绝接受媒体采访,但昨日,记者采访了与事件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新闻回放
女主播“裸”上街头
6月8日,一幅半裸(上半身)出镜的公益广告昂然出现在长沙市区主要公交站台的广告牌上,代言是具有仁爱精神的“粉红丝带”活动。三位女性分别是湖南教育电视台当红女主持许静、长沙电视台女性频道当家花旦陈丹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大三学生Lisa。
以这种近乎半裸出镜代言公益广告,是为名,为利,还是为女性健康摇旗呐喊呢?虽然在广告中,三位女性并没有丝毫露点之处,但是夺人眼球的宣传照加上三位特殊身份的女主角,仍然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成为市民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6月9日,代言人之一的陈丹被所在单位长沙电视台女性频道通知暂停一切主持工作。
各方立场
电视台:悔过女主播今日重返工作岗位
“我们坚决不同意主持人半裸代言。她是公众人物,就要为她的一切言行负责。”长沙电视台女性频道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则代言广告出来后,频道接到了不少观众的电话,他们认为这样的照片有损电视台的形象,作为公众人物不能随便拍这样的照片。”该负责人表示,陈丹在没有征得频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外出拍摄这样的代言广告的做法,违反了广电总局有关主持人管理规定和频道有关主持人管理规定。同时,他还告诉记者,陈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及时进行了改正,频道经过商议决定于今日起让陈丹重返工作岗位。对于医院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频道将会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湖南教育电视台总编室负责人表示,许静一直是湖南电视台一档少儿节目的主持人,台里给她的形象定位是:青春、健康、活泼,可是如今她半裸代言所拍的这则广告与台里给她的形象定位完全不符。目前,电视台正在研究有关处理意见。
医院:这种公益活动会继续下去
策划此次公益广告的长沙某医院策划部主任莫凡说,当初做这个策划,只是想把“关注女性健康”的这个公益广告做大。而半裸的行为也是希望这群健康的女孩子能通过她们张扬、激烈的方式来吸引大家的关注,达到“关爱自我、关爱别人身心健康”的目的。
同时,他表示,当初拍这个广告仅仅是和这三个女孩子之间的个人行为。接下来,“粉红丝带”活动还会开展拍卖、讲座等一系列活动,医院也会将这种公益活动继续做下去。
广告管理人员:从艺术的角度来看未尝不可
长沙市商管处的有关专家表示,根据广告法要求,广告内容不得出现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这则广告拍得比较唯美、巧妙,从艺术的角度看,它所传递出来的是美的信息。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它并没有“触礁”相关法律规定。
观点交锋
提倡女性健康是必要的,为公益事业献身是高尚的,但有没有必要采取这种方式?关爱女性有必要赤裸“上阵”吗……此则公益广告的出现,立马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而网络上针对性的帖子也在不断蔓延。记者摘录了部分读者、网友的声音。
正方:半裸出镜公益广告何错之有
一位湖南的在校大学生这样认为:虽然这张照片是暴露了点,但是我能理解。难道我们忍心对三位为了女性健康而“献身”公益广告的青年女子进行批评、嘲讽或者是谩骂吗?
一位姓余的网友留言:在我们的生活空间,从雕塑、绘画、摄影到电影,从芭蕾到体操游泳等各种运动,都是在用不同的艺术语言展示人体美。是美的,就可以合理地展示,而且很有展示的价值,现在早已不再是非要用裹脚布把一切深深包起来的时代了。
反方:公众人物裸露还得悠着点
一位姓刘的网友认为“公众人物裸露还得悠着点”:在半裸的公益广告三人中,姑且不谈那个在校的女大学生,单说两位电视台的女主持人。作为电视媒介的主持人,本身就是最好的形象大使,是社会行为准则的代言人。如果她们不洁身自好,不注意个人的形象,会让一些青少年盲目模仿、跟风。
而一位姓陆的网友则表示“‘赤裸’不必使用‘关爱’的噱头”:这种公益广告的“赤裸上阵”,不外乎就是时下泛滥的美女经济的一种翻版而已。利用女性的容貌、身体以及性的特征来激起“眼球效应”是“美女经济”的主要特征。因而形形色色的美女广告铺天盖地,什么促销会、汽车展、服装展、内衣秀等等全都是美女“赤裸上阵”、“肉团颤颤”。关爱女性健康,偏要与袒胸露乳纠缠在一起,便让人有作呕的感觉。
(桑 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