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发出今年一号挂牌督办令
11公斤黄金窃案告破
本报讯 为不劳而获,隆回籍犯罪嫌疑人唐尾庭、刘其竹等人勾结在一起,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今年1月19日,3名犯罪嫌疑人强行撬开一住宅窗户后,盗走一个装有11公斤黄金的保险柜。 6月9日,随着隆回县公安局“1·19”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丢弃在辰河中的保险柜打捞上岸,省公安厅2006年第一号挂牌督办案件——隆回县“1·19”盗窃案宣告彻底告破。 11公斤黄金不翼而飞
“隆回县六都寨镇张家村居民边某家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窃贼盗走一个装有11公斤黄金及金首饰等物的保险柜,财物总价值约160万元。”今年1月19日上午8时15分,隆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声!刑侦大队立即将此案向隆回县公安局党委及市公安局、省公安厅进行了汇报。
失主边某是当地一个有名的金老板,其豪宅建在一条乡村公路边。在现场,专案组民警发现摆放保险柜的房间被窃贼翻乱,窗户也被窃贼自外强行撬开,现场留有锄头、柴刀等物及嫌疑人的脚印和撬压痕。窃贼走时还顺手牵羊盗走“红牛”饮料两件及白沙香烟两条。民警同时了解到边某平时很少外宿,案发当晚全家外出未归,家中无人。现场遗留的锄头、柴刀等物为现场周围两户村民所有。 通过对案情进行分析,警方初步认为此案为熟悉现场环境,知晓失主行踪的本地人所为。
多方调查觅得线索
两个月过去了,专案组大小案件侦破了20多起,但“1·19”案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随后,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2005年10月12日,富家村刘某家被盗走现金6000余元,珍贵药材两箱,烤火箱一个,手机两台及其他物品数件。
专案组深入调查后,发现此案与“1·19”盗窃案有几处地方惊人相似:案发时间均在凌晨2时,案发地点是在公路沿线,选择目标都是外形较豪华的房子,作案手段均是就地取材架梯,撬窗入室。
南下广东抓窃贼
专案组通过对2002年以来未破的37起入室盗窃案逐一进行复勘,发现有6起案件可以与“1·19”案串并,并利用技侦手段锁定了“1·19”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唐尾庭、刘其竹等3人。
但此时,犯罪嫌疑人均已逃至广东。
4月3日,专案组民警来到广州后,得知嫌犯刘其竹与情妇现居住在广州新塘镇一招待所222房间。专案组于4月27日在222房对面开了一间房伺机实施抓捕。当日下午4时许,刘其竹刚从房间走出来,民警们立刻冲上前将其抓获。
4月28日,民警获悉另一犯罪嫌疑人唐尾庭与其妻子正准备去某商场购物。中午1时许,民警布控将唐尾庭及其妻子抓获。随后,唐妻趁民警不注意,将一袋子扔进了路旁水沟,民警捞出来一看,袋内装有重达1公斤的黄金饰品。4月30日,专案组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唐尾庭、刘其竹带回隆回。
撬开窗户盗走保险柜
在铁的证据面前,唐尾庭交代,2002年开始,他伙同刘其竹等人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他们专偷那些装修豪华的住宅。
1月19日当天,边某全家人去隆回县城办事,由于汽车出现问题,全家人便在隆回住了一晚。当晚2时许,唐尾庭、刘其竹等3人骑着2台摩托车,携带作案工具来到边家,强行撬窗进入房间后发现了保险柜,便将保险柜抬上摩托车。随后,刘其竹等3人来到一山头,将保险柜撬开后,平分了11公斤黄金,保险柜则扔进了辰河中。由于无法全部销赃,3人便将黄金埋在地下。6月9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丢弃在辰河中的保险柜打捞上岸,“1·19”盗窃案彻底告破。(本报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张吟丰 李灵芝)
图为警方查获的失窃黄金。
图为隆回县公安局“1·19”专案组正在打捞犯罪嫌疑人丢弃在辰河中的保险柜。欧阳平西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