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企业向上海市质监局反映,有一家标称为“奇瑞快递”的快递公司自称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送快递,并以“到付快递”的形式向企业收取8元快递费,而所送的快递竟然是沪质技监[2006]163号《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试行)》的文件一份,并附盖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印章。 经查,市质监局从未对外发布《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试行)》,也从未通过快递公司以“到付快递”的形式向市民或企业送达资料,“奇瑞快递”所送文件的编号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章均系伪造。
此外,近日社会上还出现了盖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上海市技术监督局”印章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上海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经查,市质监局从未颁发过此类证明。
胆大的骗子竟然伪造政府部门的公文和印章猖獗行骗,对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严厉警告不法分子,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同时,质监部门也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市质量技监部门送达所有资料或法律文件均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支付邮费,不会向企业或市民收取邮费;凡是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务信息均可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查询。广大企业和市民遇有可疑的“上海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或以“到付快递”形式诈骗财物的行为,请提高警惕拒付抵制,并积极向公安部门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