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日本最高裁判所13日裁决,两名在境外居住的长崎原子弹爆炸幸存者败诉,日本政府不用补发他们在境外期间的医疗津贴。
日本共同通讯社报道说,其中一名韩国籍原告名为李康宁(音译),现年78岁,在1994年7月前往日本接受治疗时被认定为长崎原子弹爆炸事件幸存者。 两个月后,他返回韩国,从此就没有领到津贴。
另一名原告名叫广濑正户,日本籍,现年76岁,从1973年开始领取原子弹爆炸幸存者津贴。但他于1994年10月至1995年7月在中国任教期间,日本政府停发了津贴。
根据日本的原子弹幸存者救助法,幸存者一旦离开日本,就将失去津贴。但日本一家法院2002年裁决,居住在境外的原子弹幸存者拥有与在日本本土居住的幸存者几乎相同的权利,不过向在境外者补发津贴的时间只追溯到1996年12月。
而李康宁与广濑正户要求日本政府补发在1996年12月之前的津贴。日本最高裁判所发言人安藤隆司13日说,最高裁判所当天推翻了下级法院此前的判决,拒绝了这两名原告的要求。
日本厚生劳动省官员三井健太郎说,截至2005年3月,日本政府承认的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事件幸存者共有24.23万人,其中约3660人生活在国外。这些受害者每月可领取最多13.7万日元(约合1160美元)的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