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英辉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保监会昨天公布了第二批12家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加上此前公布的首批10家公司,2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均已通过保监会核准从事“交强险”业务。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已全部完成。“交强险”实施后,各公司将执行统一保单条款、统一赔偿限额和统一基础费率。自7月1日起,人们可到任何一家中资财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监会近期将向社会公布具体的投保流程。保监会还将每年对“交强险”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市场表现不佳、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保险公司,将被从“交强险”名单中剔除。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法定强制保险。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公司上“交强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