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姜志远)昨天上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的情况。我省“刘长明、陆兵、赵某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品案”被当作典型案例通报,同时还通报了另6个典型案例。
2001年底,肥西县金桥乡农民陆兵为给他人打井,找到六安市望城岗炸药库保管员刘长明,要求购买炸药和雷管,刘在明知陆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卖给其炸药24公斤、雷管200枚、导火索200米。之后,刘再次应陆的要求卖给其炸药24公斤,储存在肥西县赵某家中。案发后,刘长明、陆兵分别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以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