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林建中 记者杜雯)五人团伙,在网上建起赌球网站,非法获利。日前,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网上赌球案”在成都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五名被告人构成赌博罪,分别判处方宏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韩旭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三人也分别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方宏轶伙同廖有柱、“罗姐”、“龙哥”(均在逃)等人,共同出资建立赌球网站。韩旭负责网站的建立、维护,王东和郑翼参与制作赌球网站,并负责软件开发、网站美工。赌球网站成立后,方宏轶等人规定,将赌球庄家设置为六个级别并出租,每个赌球庄家的赌球人员在20人内每月收取1万元租金,超过20人增加1人再加收300元租金。罗登贵租用了网站的一个赌球平台,赌博赢利。去年1月,钟玉蓉得知颜怀春在进行网络赌球后,通过颜怀春取得了网站的赌球账号,以返还佣金的形式为其发展赌球下家,从中获利。去年3月,武侯警方接到举报,一举摧毁了这一团伙。
法院审理,方宏轶以盈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建立赌球网站,已构成赌博罪。韩旭明知方宏轶等人建立赌博网站,还帮忙建网站,提供网络技术服务,属于赌博罪共犯。罗登贵、颜怀春、钟玉蓉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赌球网站,发展下线参与赌博,也构成赌博罪。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其中两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院。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现判决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