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很相似但还是发现破绽
谷正才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一直在刑侦部门。1972年,他被组织上安排到了沈阳刑警学院学习,师从著名步伐追踪专家马玉林。这次学习对谷正才非常重要,后来许多大要案件的侦破,他都是利用步伐追踪技术。
2004年8月11日,宝应县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谷正才连夜赶到现场,随即对现场进行查勘,取得了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手印。根据案情分析,谷正才最后确定这是起拦路抢劫杀人案。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2004年11月12日,这名嫌疑人再次在江都拦路抢劫强奸。现场遗留下的手印和宝应县的案件完全吻合。“也就在那个时候,一民警打电话给我,说他在高邮发现有一手印和系列案件中的手印很像,他们已经决定去高邮抓人了。我就叫他把手印传给我看看。我看了之后,就给了民警回答,让他们不要抓人,那人的手印虽然很像,但并不是嫌疑人的。”谷正才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后来还是通过手印被抓获了,根本就不是当时民警所说的高邮人。
枪痕锁定连杀6人的劫匪
1997年5月,扬州缪家沟大桥下的水里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经过仔细检查,谷正才发现死者头部有贯穿的洞。
“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死者是被一种射钉枪杀害的,这种枪在近距离时,射出的铁钉可以致人死亡。”谷正才介绍说。就在他们对这起案件进行侦破的过程中,江苏和浙江又发生了5起类似案件,至此先后有6人被射钉枪杀害。经过拉网式搜查,案件最后有了目标,两杀人劫车恶魔随后被抓获。
靠车痕破获“强奸案”
2005年9月22日,高邮市发生一起案件,一名女子赤身裸体死在河里,身上佩戴的项链也没有了。死者家人觉得女儿是被人抢劫强奸了,谷正才到了现场后,经过了解,当时下着暴雨并且有大风,这和死者自行车留下的痕迹正好一致。他当时就判断死者是自己失足落水死亡。
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谷正才打捞出了死者的自行车和衣服,又用水泵抽干了水塘里的水,并找来筛子仔细筛水塘里的土,最后终于找到了藏在土里的项链。“死者是意外失足的,在她落水求生时,她应该是拼命挣扎,所以把衣服给挣扎掉了,项链也被她用手拽断了。这就造成了现在的情况。”
而在当年10月,宝应县运河边也发现一具女尸,下身赤裸。谷正才在上游1公里处找到了死者的衣物。“死者的鞋子和袜子以及短裤都叠放得很整齐,这说明死者应该是自己下水洗澡,最后失足落水的。”谷正才的推断最后也得到了证实,死者生前患有性病,当天下午,她走到运河边时,因下身瘙痒,才脱下短裤到河边清洗的,没想到滑到深水中了。谷正才说,靠现场的一些痕迹来判断案件是否成立,那是他经常做的事情。
铁锤自砸六下又上吊自杀
“去年,扬州一男子在家中上吊自杀,侦查员去了后,认为该男子是被人杀死后又吊在梁上的。因为死者头部被铁锤砸了6下,头皮破了。而且死者衣服全部是湿的。”谷正才随后介绍了这样一起奇特的案件。
谷正才到了现场后,发现死者家门窗完好,门是用凳子抵住的。“我在看了死者脖子上上吊留下的绳索痕迹以及死者头部被铁锤砸伤的痕迹后,就告诉民警案子不用破了,死者是自己用铁锤自杀不成后,跑到河里投河又没有自杀成功,最后在家里上吊的。”谷正才告诉记者,他们后来果真在死者的床下找到了砸伤死者的铁锤,铁锤上也只有死者的手印。而在离死者家不远处的河边,则留下了死者的血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自杀情况?那是因为在一个人自杀时,他用铁锤砸自己头部,由于疼痛剧烈,他根本就无法进行,所以虽然头部被砸破,但他却没有死成。在这时,他想到跳河自杀,于是他就来到了河边,可由于他会游泳,在河里挣扎了好久还是没有自杀成功。因为他当时想好了必须自杀,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返回家中,把门窗关好,用凳子抵住大门上吊自杀。”谷正才说出了自己最合理的分析与论证。
跟着脚印找到杀人疑犯
2004年仪征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死者是个中年女性,被人杀死在楼上,我们发现时已经是3天后了。地面上全部是血,但家里没有翻动的痕迹。”当时现场留下的血脚印让谷正才很兴奋。最后他扩大搜索范围,结果在死者家的楼上楼下全部发现了这个脚印。“脚印肯定是嫌疑人留下的,根据现场情况并试验,发现嫌疑人是从窗户爬进来作案的。我们沿着路找到了和现场一样的脚印,这样我们根据这个脚印找到了一户村民的家里。但当时人已经不在家了。后来我们把人抓到了,他的交代和我们分析的情况很对路。”谷正才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