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人因商业贿赂被判刑
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广东查处百万元以上大案35件
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
重点人员是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通讯员粤纪宣)治理商业贿赂不到半年,广东查处百万元以上大案35件,116人被判刑,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钟阳胜强调,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据了解,目前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15个负有重点治理任务的部门都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省执纪执法机关集中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商业贿赂大要案。
初步统计,今年1-4月,全省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共605件,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35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国家公务员要案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7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1人;已判刑11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
钟阳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有机结合。制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办法,抓好“规定动作”,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并及时曝光。注意发现诱发商业贿赂行为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分析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弊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