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4日电哈尔滨市一男子严某醉酒后辱骂、殴打商贩,并与赶到的民警厮打在一起。随后,严某被带回警局。但严某又将警局内的桌椅和玻璃砸坏。近日,严某因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月12日13时许,严某和朋友吃完饭后独自回家。 当走到哈市道外区新一街市场时,在商贩良某处购买了100斤大米,并让其将大米送到自己家中。良某背着一袋100斤大米跟着严某上了楼。当良某将大米扛到严家时,严某要求将大米换成两袋50斤装的,遭到良某拒绝。
15分钟后,严某手拿半米多长的铁管来到市场,怒气汹汹地辱骂良某,并用铁棒将严某打倒在地。随后,严某发现了良某卖大米的农用车在旁边,便扬言要用打火机将车子点着,可折腾了半天也没点着车子。
道外公安分局新一街派出所两民警接到“110”指令后赶到现场。可严某仿佛没有见到警察一样,继续在车内放火。李警官迅速上前将严某手中的打火机抢下。严某见状破口大骂两位警官。并一拳打在李警官脸上,郜警官上前阻拦同样挨了一拳。随后严某和两民警厮打起来,两民警脸部和胳膊都有擦伤。后来郜警官往所里打电话请求增援。在所长和教导员赶来后,才将严某带回派出所。到警局后,严某仍然十分嚣张,用椅子将会议室的桌子和玻璃砸碎。
11日,经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理,严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