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13日讯(王桂利 王原)根据新近出台的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改革意见,我省将扩大成教办学自主权,并适当提高成教收费标准。力争“十一五”末,全省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人数达到60万,继续教育年培训300万人次。
据了解,目前全省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等达到100多所,培养了本、专科毕业生150多万名。
“十一五”期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普通本科院校在已开设的本、专科专业范围内,高职高专院校在已开设的普通专科专业范围内,可结合实际和市场需要,自行设置相应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方向),履行备案手续。专科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改为指导性计划。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逐步推行学分制,提倡和鼓励校际之间开展学分互认。
建立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适当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建立并完善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分担的成人高等教育投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