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王凯 张金峰)6月12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6年1号消费警示:二十五味驴血丸、参龟固本酒等11种药品在大众媒体违法发布严重虚假药品广告,欺骗消费者。
据介绍,近期省药监部门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厂生产的二十五味驴血丸、西安德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江西瑞金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骨痛药酒、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江西泽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睾丸片、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栓通络颗粒、西藏自治区藏药厂生产的十八味欧曲丸、通化玉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胶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五味乳鹏丸、吉林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联苯苄唑溶液等11种药品,在大众媒体上刊登虚假药品广告。 其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采用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疗效及适应症,以及利用相关专业协会“推广”、专家、患者名义作虚假证明等违法手段,欺骗患者及家属,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