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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6月10日晚,筑城罗汉营路向阳机械厂内,都匀汽运公司货运部的几位搬运工正准备货物上车运走时,突然来了20余名不明身份的人,自称该货运站的老板欠了他们的货款,强行将这些货物一“抢”而空,并称只要该负责人归还其货款,就可以赎回货物。这一“抢”,让正在都匀、独山等地等候货物的货主心急如焚。昨日下午,记者赶到该货运站贵阳接货点罗汉营路向阳机械厂内时,已有10余位货主在接货点焦急等候。
货主刘先生告诉记者,10日当天,其通过该货运站向都匀某商场发了价值近3000元的塑料制品,同时委托该货运站代收货款,在接连几天都没有得到对方商场付货款的消息后,自己打电话才得知,对方商场根本就没有收到货。赶到货运站了解,却发现货早已被“抢”走,而该货运站不但没有在事发后主动通知货主,该货运站负责人还玩起了“失踪”,拒绝与货主见面,或者干脆将手机关掉。
在接货点现场,记者了解到,10日当天委托该接货点托运的货主有30余人,每人所托运的“零担”货物的价值从数百元到数万元不等。一位在该接货点负责搬运的工人说,发货当天,他看了一下货单,该车货物总价值近20万元。
欠债引发货物被“抢”?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10日当天参与“抢”货的李先生。李先生称,当天去“抢”货只是希望对方货运站负责人付清自己的货款。
李先生说,去年一年中,自己就委托该货运站承运货物,同时委托其代收货款,自己先后共计有2万余元的货款被货运站代收,却一分钱都没拿到。与自己同等遭遇的还有其他10余位货主,无奈之下,他们才出此下策,其目的是为了逼货运站负责人还清货款,只要对方还清他们的欠款,自己也就归还其被“抢”的货。
律师说法:货主“抢”货违法
昨日下午,记者就该“抢”货事件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王远义律师,王律师认为,从一定程度上,货运站帮货主代收货款而没有归还货主,货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偿还。但货主们采取过激行为去“抢”其所承运的货,明显是违法的,有关部门在调查落实后,有权责令所有参与“抢”货的货主归还货物。而被“抢”货物的货主们因与货运站签有托运单,双方就形成了承运关系,货运站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货运到。如货物没有按时送到,货主们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要求其因违约而支付违约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货运站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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