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14日讯(记者光明见习记者符晓静)从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了解到,我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再出狠招。该局日前与38家粘土砖厂签订复垦责任书,规定各砖厂11月30日前不完成复垦任务的一律强制关停。
砖厂未办采矿许可证
据市国土环境部门介绍,我市目前有砖厂近40家,这些砖厂都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属于非法生产。由于实心粘土砖严重毁田,1992年开始,国家即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截止期限为2003年6月30日。当年9月,省建设厅也发出“禁实通知”,要求海口、三亚、儋州3市自2003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2004年7月起全省禁用。但由于人员安置、农民收入及人们对建筑用材习惯等原因,“禁实”工作未能全面落实。目前,在海口西环路至南海大道,多家砖厂日夜不停烧制红砖,排放的烟雾造成了地形地貌和植被的破坏,环境受到污染。
破坏环境砖厂必须复垦
国家《矿产资源法》规定,破坏环境砖厂必须复垦。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对海口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砖厂采矿区实行强制复垦措施。要求砖厂采矿区复垦责任人签订矿山复垦责任书,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各砖厂的承包者、业主为复垦责任人。各复垦责任人要结合本矿区的土地性质回填土方,恢复原貌。该局日前与38家粘土砖厂签订了复垦责任书,复垦责任书规定各砖厂复垦的完成时限为2006年11月30日,凡不按期完成复垦任务的一律强制关停。(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