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门前的马路上放着被遗弃的一个木箱,打开木箱的路人惊呼“女尸”,这是去年发生在沈阳市的一起“木箱女尸”案。昨天,杀人凶手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被害者4岁的女儿站在法庭外,当姥姥指着被告人告诉她那个人就是杀她妈妈的坏人时,小女孩儿狠狠地瞪了被告人一眼。
拉脚的舞厅里找舞女解闷
被告人李永强,40多岁,在此次杀人之前,曾因盗窃罪被4次判刑。
昨天在法庭上,被告人李永强交代:“我原来是开摩的,以拉脚为生。2005年12月24日晚上,我闲着没事就到和平区帝都舞厅二部跳舞寻开心,当天我找了舞女小凤陪我。跳完舞我就把小凤领回了自己家,当晚我们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凤向我要200元钱,我说太贵了就给100元。她不干,嫌太少,我俩为价钱大吵起来,深更半夜的她不管不顾地大喊大叫,我怕邻居听见影响不好,一生气就掐住了她脖子,之后一不做二不休又用绳子将她勒死。事后我还从她身上翻出8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据为己有。”
雇倒骑驴把尸体扔大街上
公诉人问:“你是怎么处理被害人尸体的,为什么把尸体扔在大街上了?”
李永强交代说:“尸体放在家里我很害怕,怕被发现,后来我就想到抛尸。作案的次日,我到女朋友的父亲家里,要了一个棕色的大木箱,回家将被害人的尸体塞进木箱。怕引起别人怀疑,我又用棉被、衣服、裤子、报纸覆盖在木箱之上,让别人以为是搬家。然后我下楼雇了一辆倒骑驴把木箱抬了上去。我把尸体拉到铁西区麦德隆超市门前就把木箱放路边了。我也没地方拉,要是拉到郊区我怕引起登倒骑驴的怀疑,然后我就离开现场了。”
孤儿女孩索赔20万
被害人小凤留有一个4岁的小女儿,孩子父亲因为触犯法律在小凤活着时就已经在监狱服刑,小女孩跟着惟一的亲人姥姥生活,因为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很窘迫。
昨天,被告人李永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在法庭上向被害人的母亲和弟弟鞠躬道歉:“我错了,我向你们赔罪。”
被害人的母亲作为民事代理人提出了赡养费、孩子抚养费等费用总计20万元的赔偿。
昨日,法庭没有对此案进行当庭宣判。记者 刘冬梅 实习生 赵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