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和工商总局联合颁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为加强对外商身份真实性的监管,外商登记审批环节要出具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这样的监管很难奏效
假外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税收流失,而且导致潜在经济安全风险。 为了防范假外资,有关部门审批外资企业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比如要求出具企业的商业登记证书,但不要求获得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或者公证。应该肯定,此次四部委的举措在加强对外资真实性的监管方面有所创新。
但此举不仅过于耗费时间,作用也有限———正如有专家所言,“要真正辨别投资主体操作难度也比较大”,比如一般在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只能查到直接股东,如果一个国内居民在那里先设一个公司,再以这个公司为股东设一个BVI公司来国内投资,就没办法知道他的真实股东身份,也就没办法了解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真内资之所以要想方设法变成假外资,是因为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显然,要想真正杜绝假外资,必须取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尤其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负。福建省武平县周洪庆
内资变脸与外资亏损
内资为什么要变成“外资”再回国呢?因为其中有实实在在的利益。例如,在税率方面,按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都是33%,但对外资的税率优惠,如“三免两减”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优惠,远超对内资企业的优惠。研究表明,外资企业在华平均税负仅11%。此外,外资还有土地、贷款、用汇等方面的优惠。
另有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的40多万家外企有60%账面亏损。这些外企置多年亏损于不顾,在亏损之后竟又接连追加投资。说穿了,就是在采取各种手段避税。有些人认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目的就是鼓励外商来华投资,如果采取严格的防范避税措施,会挫伤外商的投资积极性,因此对外资“网开一面”。
内资“变脸”与外资“亏损”是紧密关联的,反映出了我国利用外资中的一些问题。这不仅违背了我国吸引外资的初衷,也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而且加重了经济发展的内耗,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损害到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北京市马国川
杜绝假外资应有治本之策
假外资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但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引进外资等政绩考核的需要,只要是从国外、境外汇来的资金,都统统当作了引进外资,真外资还是假外资,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引进外资作为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不实行一些特殊政策是不行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特别是已经逐渐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后,对外资、外企的一些优惠政策应该逐步取消。否则,就不能建立一个公平、平等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这是内外资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必须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基本规则的要求,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这才是消除内资变身假外资的治本之策。它比任何打假行动都有效和可行。河南省郑州市余丰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