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部处罚处分结合严查环保典型案件
本报记者张子鹏发自北京
近日,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已于2006年2月20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通知表示,该规定体现了以往环境保护以处罚为主的方式、观念,正在逐步向综合治理、重在预防、处罚处分相结合的方向转变。
据了解,日前,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在北戴河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培训班,表示要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
通知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注意通过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环境执法等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防止和纠正环境保护领域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