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实行的欧盟ROHS指令,给我省的机电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冲击。在这份名为《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指令)中,明确规定投放欧洲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除豁免清单外)中的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和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量。 ROHS指令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大型家用电器、小型家用电器、IT及通讯产品、用户设备(音响、影像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自动售货机、玩具和休闲及运动设备等八个大类的整机产品和所有的零部件、原材料和包装件。
目前浙江省出口的机电产品中,有超过1/4的产品出口欧盟。ROHS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出口量占我国出口总量的70%以上,这对国内相关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来说,无异于一个“生死劫”。ROHS指令实行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我省大多数企业的成本提高6%以上,部分企业成本甚至上升达20%。有些出口企业为了达到ROHS指令的要求,要花费大量费用到省外甚至国外去检测。
据悉,我省质监部门已积极整合全省系统检测资源,建立ROHS指令工作站,为机电出口企业提供电子电气设备中六种有害物质的全项目检测。
(记者陈勇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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