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侠)“前几天,区市容局要我们补办门店牌匾的审批手续,对方说每平方米要交120元的费用,门店牌匾又不是户外广告,收费不合理吧?”市民杨先生对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此项收费提出强烈质疑。
近日,在新城区西七路做生意的杨先生及其附近新开张的几家商户收到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下发的《办理自设性户外广告许可证告知书》,称他们擅自设置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未办理《西安市自设性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要求其办理审批手续。
获知后,杨先生电话咨询告知书的送达人刘仲青,“刘告诉我除了要带牌匾的照片和营业执照外,还将按照牌匾大小收取费用,每平方米120元,刘听我嫌贵后还表示去了可以优惠。”杨先生对此提出了两点质疑,一是门店牌匾需要登记吗?二是登记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昨日下午2时,记者以辖区商户身份打通刘仲青的办公室电话。刘称,“收费标准为一环以内每平方米每年160元,二环140元,三环是120元,一二类街道的收费标准还有差别。”当问及收费依据时刘表示:“有,你来了再看,而且能照顾的我们也会照顾,先来再说。”在新城区市容局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记者向刘表明了身份,刘立刻矢口否认有收费一说。
根据今年5月14日出台的《西安市临街门店牌匾管理规定》,市政管理委员会主管全市临街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工作;各区县市容管理部门和市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临街门店牌匾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根据其中的规定西七路的商户须到新城区市容局办理审核手续,但并无收费的规定。
记者从市政管理委员会户外广告管理处得知,个体工商户的门头牌匾与户外广告不同,未纳入收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