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5 7:00:07据新华社电2005年11月26日22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西林县农民杨志先到派出所投案,称自己在五六年前有盗窃他人牲畜的行为。派出所调查后,发现没有证据证实杨志先交代的问题,便于次日10时准许其回家。
11月28日11时许,因为自己在派出所投案时没有菜吃,只有饼吃,还被戴手铐而感到恼火,杨遂在小学生身上泄愤。当3年级女生彭某、男生孔某路过时,杨志先举起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朝他们的头部猛砍,然后往山上逃窜(造成一死一重伤)。并持刀拒捕。民警开枪击中其左臂,将其当场抓获。今年6月12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杨志先患有慢性酒精中毒所致幻觉症,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