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须调整政策导向
国土资源部官员称不健康住房消费需求非常危险
法制网讯记者郄建荣5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当前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和稳定住房价格无异一场及时雨,对解决当前突出的房价问题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我认为一是要调整住房政策导向,二是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他的看法。
“目前,要求大家都去买房居住,是非常错误、非常危险的导向。必然引发人们不正确的想法,甚至引发社会问题。”这是束克欣发出的警告。
他举出发达国家的例子说,城市居民拥有产权房比率最高的是美国为68%,英国为56%,欧洲其他国家为30%至50%。而我国,据建设部公布的数据,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近82%。已经高于美国。据他估算,如果剔除房改出售公房给个人的因素,这一比率在30%左右。他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仅用几年时间,城市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世界第一,政府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
束克欣说,买房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属于大宗投资,很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房。国外也是如此,但这不等于说他们日常生活水平很低。
“现在的调控还是围绕造房、买房这个目标进行的,让中低收入家庭都去买房。中低收入是什么概念?按收入水平,人群被分为高、高中、中、中低、低收入五等分。也就是说,政府要求4/5的家庭买房居住。这个目标如何保证实现?”束克欣认为,“这种政策导向催化、助长了人们买房的消费欲望。”束克欣说,“于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也迫不及待地买房,买大房。这是一种不健康、不理性的消费需求。因此,要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首先要使消费者有个健康的消费理念”。
束克欣说,住房消费是有梯度的,一般来讲,30%的人能有财力支持买房居住,房地产市场就相当不错。其余70%的人应是租房群体。对于这一块,政府该管的主要是解决谁投资建适合这些消费者的租赁房的问题。
他认为,主体应是吸收社会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政府应要求开发商建设大量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卖给中产阶层,再由他们出租,实行租赁价格的上限管理,搞活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政策可以给予一定优惠。政府也可以投资建设一部分公有住房,供公务员租赁。当然,这还需要工资制度改革相配套。政府还可以建一部分廉租房,供纳入社保的人群租赁。建立这样一个梯度住房消费体系,才有可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