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3日晚,一名男子驾驶四轮农用车将一名行人撞倒后仓皇逃逸。正在附近散步的市民蒋先生一边打车追赶,一边报警。结果肇事车辆慌不择路撞到某花园小区的围墙上,肇事司机束手就擒。
当晚23时许,黑龙江省克东县来沈务工的柴某,驾驶车牌号为辽宁01W5537的四轮农用车,到沈海热电厂附近卸完残土后,沿东贸路回家。 当农用车行驶至东贸路水果批发市场附近时,将一行人撞倒。
当时,市民蒋先生正与几个朋友在附近散步,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回头看时,肇事车辆从自己身边飞驰而过,仓皇逃逸。蒋先生来不及多想,立即拦了一辆出租车向肇事车辆逃跑方向追去,并且在追赶途中拨打122报了警。
大东交警大队调度室接警后,立即部署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追堵。正在附近夜巡的大东交警大队民警张树安主动请缨追赶肇事逃逸车辆。
话说肇事者柴某一路狂奔,转眼间逃至3公里以外的东陵区后高官台村。由于慌不择路,车辆在一个丁字路口处撞在了东鹏花园西侧的围墙上。看着前部严重受损、无法继续行驶的农用车,走投无路的柴某抱着头,沮丧地蹲在不远处的地上。随后赶到的蒋先生和交警很快发现柴某,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审查。
令办案民警不解的是,柴某本人证照齐全,所驾车辆也投了保额为10万元的保险,并且当时也没发现柴某有酒后驾驶的迹象。那么,柴某肇事后为什么要选择逃逸呢?柴某的回答是:“害怕。”
被柴某撞倒的中年男子由于多脏器受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警方拘留。等待他的将是高额经济赔偿和至少3年的有期徒刑。而如果柴某在肇事后没有逃逸,而是对伤者积极救治,也许他就会免于刑事处罚。(吕良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