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沈阳市中小学招生政策为何要做出调整?6月14日,在沈阳市教育专家、校长座谈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倪左介绍了有关情况。
4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后,省监察厅、省纠风办也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辽政办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做好对中小学办学和招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有35所民办公助校,数量占全省的一半。省政府文件下发后,省教育厅领导十分关注沈阳的情况,要求沈阳市必须严格执行省政府的各项规定,所有民办公助学校恢复公办性质,实行“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
市教育局结合沈阳市中小学招生尤其是民办公助学校的实际,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专门召开了部分县区教育局长和校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同时,就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做了汇报。
最近,市委常委会议做出决定,“全市民办公助中小学全部恢复公办性质,并通过均衡办学条件、师资、学苗、分配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
之后,市政府正式下发《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14号),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今年中小学入学工作。
倪左说,此次中小学招生政策调整后,全市政策允许范围内每年将减少收入约1.74亿元。为保证义务教育持续快速发展,日前,市里已做出决定,因政策调整使教育减少的收入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保证,绝不能让政策调整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市财政局正会同各县区财政局及教育局的财务部门进行认真测算。本报记者李明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