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6月15日讯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两起经济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某镇财务人员实施职务违纪违法、以权谋私,采取收入少入账和冒名支付工资等手段,私吞公款近20000元。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该会计将下属站所上交的一笔款项少记账7000元并占为己有;一名干部去外地学习,经组织批准已停发工资,财务人员盗其名义冒领工资12000元。审计查实后,对其违法所得依法全额追缴,并罚款5000元。
二是某乡政府为筹集修路配套资金,挪用区财政拨付的村级转移资金近10万元抵扣向村集体和农民摊派的修路款。其行为违反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原则,致使村办公经费和干部工资补贴和“五保户”供养开支等难以保障。(李菁、石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