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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来的注重预售后监管延伸到预售前监管——
厦门将出招全过程监管商品房销售 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是遏制不法开发商通过炒作哄抬房价行为的重要手段。新华社发
本报讯 (记者陈运军吴晓菁)针对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市国土房产局昨日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产新政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接下来我市将对房产销售进行全过程监管,即从原来的注重预售后监管延伸到预售前监管,坚决打击市场违规行为。具体考虑实施措施如下:
关键词:定金
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定金、预付款等,将严格按相关法规规章进行严厉处罚。
点评: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变相收取订金、预付款等现象,一些开发企业甚至擅自预先收取30%至40%的房款。
关键词:代理
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行为,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如实将委托代理销售机构的资质证书、委托代理合同上报市权籍交易登记中心(自营除外),房地产销售人员应持证上岗,对无资质证书的机构,或者没有持上岗证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予以公开曝光,并限期整改。
点评:这将大大有利于规范代理机构的销售行为,限制代理机构操纵楼市。
关键词:销售合同
加强对销售过程的管理,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项目前,应将企业自制的格式合同,包括认购协议,商品房销售合同补充条款,向市国土房产局和市工商局报备,不得利用格式合同进行合同欺诈,一经发现立即限期整改。
点评:针对现实中有的房地产交易补充条款比格式合同内容还要详细的现象,此举将有利于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房地产买卖。
关键词:捂盘惜售
加强销售全过程的监管,开发企业一旦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公开发售,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一经发现,收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停止网上销售,并予以公开曝光。
点评:尽管此类现象在我市不多见,但该措施的“预防针”作用显而易见。
关键词:信息发布
商品销售的实际进度,必须与网上房地产公布的信息一致。
加大治理虚假信息的执法力度,对网上虚拟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制造虚假信息哄抬房价者,将严格按相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点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瓶颈”,对于处在弱势地位的购房者来说,此举将是一个重大利好。
关键词:闲置用地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后监管,对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点评: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罚规定一直都有,关键在于具体落实。
声音
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彭胜利:厦门本岛土地稀缺,房地产市场应逐步向岛外发展,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大岛外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问题的解决力度,引导市民到岛外买房。在社会保障性住房方面,应增加廉租房的供应量,确保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厦门鑫新景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许奎南:房产新政涉及商品房市场的生产、销售、流通等三大环节。不过部分具体政策的执行难度较大,应该有严格的监管措施,才能确保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厦门福隆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顾亚理:对于户型比例的限制,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岛内土地稀缺,建设大户型是比较合理的,而岛外则应该让市场自行选择,这样才会有利于岛内外的协调发展。
链接:
厦门房产新政细则即将出台
[专访]投资更加理性 消费也更加理性(来源:厦门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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