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结束
省复查团认为:除灭蚊工作正在实施外,其他指标深圳均已达标
晶报讯(记者郑毅)昨日,记者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通报会上获悉,广东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团”认为,深圳各项考核指标中除灭蚊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外,其它均达到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复查团于12日至14日按照规定程序,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的10项内容,对我市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复查,最终认为我市在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的巩固和发展上取得很大进步,尤其是在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工作、城中村改造整治等方面成效显著。此次广东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团明检后,复查结果将由省爱卫会上报全国爱卫会,全国爱卫会还将组织暗检组,下半年再次对深圳进行随机检查。两次结果汇总后,全国爱卫会将正式公布最终结果。
市委常委、市爱卫会副主任、副市长吕锐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等参加了通报会。
吕锐锋在会上表示,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在这次迎检工作的基础上,切实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确保以最好的成绩迎接暗检。另外,相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灭蚊达标工作方案》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蚊虫孳生地全面治理,8月底全面完成防蚊闸及其相关设施建设任务,确保9月份通过灭蚊达标考核验收。
据了解,去年全国爱卫会公布了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明确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重新复查、重新确认一次;除“四害”工作必须有三项以上达标,否则不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