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2005年全省办理离婚手续的有53000对,比上年增加了6%。而哈市2005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6235对,比上年增加了近9%。
离婚率呈上升趋势
从相关数据上看,离婚率上升是个不争的事实。 有数字显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这种趋势已经持续了20余年。
哈市婚姻学专家指出,近两年将是第三次离婚的高发时期。参照西方的工业化进程,社会人口的大范围流动,将会增加就业的几率,会让进入城镇打工的人数增加,而同时随着这些打工者获得信息的来源和渠道的增加,导致更多的可比信息出现,这有可能使农村离婚率上升。
双薪家庭离婚多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离婚率高发的人群当中,负担小、人口少的家庭出现几率较高,而人口负担较重的家庭出现的几率则较低。
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歌雅指出:“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也是离婚率较高的人群之一。夫妻双方因一方过多的应酬,导致了家庭关系模式的变化。”对此,她认为,这同中国的社会分工有关。从前家庭中多半是一人支付所有家庭开支,如今,夫妻双方都有经济来源,相互的依赖性减弱,这也导致了高学历人士和低学历人士离婚率的同时增加。
离婚途径畅通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其中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不再需要单位开具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天即可办理离婚手续。专家指出,离婚手续的简化对离婚率高涨起了助推作用。现代人对婚姻的永恒观念变淡,诱惑也越来越多。
王歌雅说,人们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首先,社会对离婚表现出宽容的态度,人们通过离婚来解决在婚姻中遇到的问题;其次,离婚途径的畅通使得离婚更加便利,隐私得到保护;再者,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有大学学历的人更注重婚姻质量。如果婚姻质量出问题,当事人会选择离婚;文盲半文盲人口如果在婚姻生活中出现对家庭不负责等问题,当事人解决不当也容易出现婚姻破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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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历了两次离婚浪潮,集中出现了一大批单身人士,但是前两次离婚高峰特点也不尽相同。
第一次,1950年《婚姻法》公布并施行,为了再次肃清废除妻妾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人们的离婚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广大妇女视离婚为解放。但当时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想解除婚姻关系是非常困难的。
第二次,上世纪70年代末和上世纪80年代初,由于大批知青返城,导致了一大批单身人士出现。与第一次离婚浪潮不同的是,这一次更多的是个体原因而不是国家行为。(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