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被拒竟当街开枪实施报复张家民吉学刚
摄影张家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吉学刚被告人胡某因在上岛咖啡厅求爱被拒,竟持枪当街对趁机乘出租车离去的女孩进行射击。之后,胡某又多次在女孩家门前等地开枪射击,对她进行威胁。 昨天,胡某和为其藏匿枪支弹药的两名被告人一起在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于今年春节期间,将黄柄黑色枪身的转轮手枪一支、子弹13发藏于河东区其租住的房屋内。春节后,胡某将此枪及三发子弹交给被告人李某存放。3月17日,胡某又将七发实弹及三枚空弹壳交给被告人韩某存放。
今年3月18日,被告人胡某欲与女孩任某确定恋爱关系,遭到拒绝。当晚9时许,胡某约任某在本市和平区一家上岛咖啡厅见面。其间,胡某给李某、韩某打电话,让二人将转轮枪、子弹送到上岛咖啡厅。李某、韩某将枪和子弹送到后,分别离去。胡某在咖啡厅内打开装枪用的吉他袋,故意露出转轮枪吓唬任某。3月19日零点30分许,任某趁胡某不备与朋友王某乘出租车离开时,胡某冲出租车开了一枪。回到暂住处后,胡某在其屋内又开了一枪。凌晨5时许,胡某来到任某家,要与任某见面。遭到拒绝后,胡某在任某家门前先后开了两枪,然后离开。之后,胡某又来到和平区中心公园附近,在给任某打电话时,又开两枪,以此吓唬任某,当日5时30分许,胡某将转轮枪及剩
余的实弹和空弹壳放在韩某家中。回到暂住处后,胡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于当日中午在韩某处将转轮枪及子弹查获。经天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该枪支具有杀伤力。
本案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胡某、李某、韩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明知是枪支而非法持有,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胡某、李某对指控事实未表异议。被告人韩某表示,胡某当时给他的是一个红色的盒子,并告诉他里面有“壳子”,但他并不知道胡某所称的“壳子”是什么。
被告人胡某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说,枪支和子弹是他在今年春节前花5000元在塘沽买来的。当天他和任某一起吃饭时喝多了,在谈到感情问题时,任某一直不表态,自己开枪是为了吓唬她。
据悉,本次庭审后,法庭将择期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闫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