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江国成)财政部15日宣布,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部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
据财政部介绍,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将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将由
13.8%-16.4%降至10%。
财政部说,至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汽车及其零部件降税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这是中国半年内第二次宣布降低部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去年12月,中国从今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植物油、化工原料、等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
但不久前,欧盟认为中国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实际上等于变相规定了零部件“国产化的比率”,违反了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认为,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外国汽车厂商“变相逃税”。一些外国汽车厂商将整车分拆进口,然后在国内组装,从而避免被征收较高的整车进口税。
对欧盟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一事,中国商务部4月8日发表声明表示“遗憾”,并宣布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孙振宇大使7日分别致函欧盟、美国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大使,表示中国接受欧美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定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磋商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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