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昨透露,厦门即将出台新政加强对房产交易全过程的监管。
据称,该新政是“国六条”及九部委“十五条”出台后,厦门拟推出的实施细则。此前一天,市国土房产局还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征求意见。
据透露,自6月1日国家房产新政实施后,厦门一手房交易量下降31%,二手房交易量下降17%,全市只有一个新批预售项目,岛内更是没有批准任何预售楼盘。
据了解,下半年,厦门将适度加大土地供应,但供地重点在岛外。今年上半年3次公开出让土地面积96.44万平方米,可建设商品房面积250.67万平方米;全年计划供应商品房用地200万~300万平方米,建筑规模400万~600万平方米。
对用地的监管被重点提出。据透露,厦门在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监管上,特别强调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对于房产交易,实施细则有望监管其全过程。在预售阶段,凡未领取预售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这是针对厦门目前有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达房产总价的30%~40%。
领取预售证后,开发企业被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发售房子,不得故意捂盘,囤积房源,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收回预售证;房屋实际销售进度应与网上房地产公布数据情况一致,否则一经举报查实将收回预售证。此外,网上虚拟认购协议行为也将受到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