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6月15日电 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4年前推行对命案侦破在局内进行招标,这一做法当时备受争议。记者今天获悉,因种种原因,目前该分局已取消“命案招标”,转而探索实行“三主五长制”。
“三主五长制”,即命案侦破实行主侦、主鉴、主勘制,每个环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同时,发生命案后,局长或分管局长、刑侦大队长、刑侦中队长、派出所长和责任区警长必须赶到现场。
2002年武昌公安分局推出“命案招标制”:中标者可自行挑选探员办案,破案前按中标办案经费的5%向分局缴纳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破案,中标人可报请升职,剩余办案经费可作为奖金;未能如期破案,扣除保证金,必须继续侦破中标案件,其间只保留中标人基本工资,超过规定经费部分由其“自掏腰包”。此举当时引起激烈争议,赞成者认为是鼓励竞争的一种尝试;反对者则认为“招标制”可能使破案的过程被功利化目标所左右,不利于警方协同作战。
该分局局长夏建中介绍,当时辖区发生命案侦破率仅84%,干警压力很大。当时分局刑侦大队仅60多人,可出差车辆仅一台,技术装备较简陋。推行“命案招标”意在聚集优秀的刑侦人员、有限财力等资源来解决“久侦不破”的命案,是临时性办法。
“命案招标”为何被取代?夏建中说,当初推行“招标”是为集中利用有限的侦破资源,现在随着条件改善,资源“瓶颈”基本解决,必须探索新的机制与之适应。“三主五长制”强调“快侦快破”,从局长到民警各负其责,提高了侦破效率。近年来该分局辖区命案破案率均超过90%,达到“命案必破”标准。
(张志峰 夏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