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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星甸镇位于宁合高速公路旁,镇上有一个华东饭店服务区,共有50多家饭店专门为过往车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昨日,20多家饭店老板集体致电晨报反映,星甸镇城管中队昨日要求每家饭店必须购买两个250升的大塑料桶,每个150元,而这种塑料桶市场价顶多七八十元钱。 是否是执法人员利用职权进行强卖,其间有何利益关系,记者进行了采访。
饭店老板被要求买塑料桶
在某停车就餐饭庄内,两只250升塑料桶就摆放在食堂空地上,老板刘X(化名)说:“华东饭店服务区共有50多家饭店,货运饭店占一半,都是南京本地老板经营;客运饭店占一半,都是安徽老板经营。6月14日中午,星甸镇城管中队拖了一卡车桶过来,要求每家客运饭店必须购买两个250升的大塑料桶,每个桶150元,且出示了盖有公章的通知。”
该通知表明,星甸镇城管中队将对绕城公路两侧所有餐饮经营户实施卫生管理,餐饮经营户需将垃圾放入由镇城管中队为经营户所配置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款由经营户承担),镇城管中队每天安排保洁车辆集中转运,进行无公害处理。
据称,6月14日当天,很多客运饭店老板都交纳了300元钱购买了两只塑料桶,城管中队仅开具了本单位的收据。
镇领导称桶买来就150元
记者随即拨通了浦口区市容局的电话,办公室杨先生告诉记者,该区市容局对星甸镇城管中队收费管理的行为不清楚,建议记者询问星甸镇人民政府。
星甸镇人民政府人武部的朱可明部长分管城管工作,他解释了这次收费管理的决定是镇政府同意的。朱部长强调,在相关会议上,他再三要求城管中队,统一配置的垃圾桶绝对不能赚饭店一分钱,买来多少钱就卖给他们多少钱,这些垃圾桶买来就150元钱1个,有发票可查。
4000元总价发票上写“7500元”
记者查看塑料桶商标发现,这种塑料桶是广东钢精不锈钢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文”带轮强力食品桶,与厂商取得联系后,厂家告知南京润泰市场富盛塑业经营部是厂家设在南京的代理商,如果有业务需要,可直接与其联系。
随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富盛塑业经营部,老板张某及妻子介绍,该种塑料桶单买90元一个。记者又提出一次性购买50个能否优惠,老板称如送货上门且开发票83元一个,如自己提货则80元一个。交谈中,张老板和妻子透露了6月13日他们曾卖给星甸镇执法中队50个桶,每个桶的价格为80元钱。
“当时一名妇女过来买50个桶,且单位有车过来提货,就按80元的价格给她了,一共4000元钱。开发票时,她要求开具每个桶150元钱的发票,一共开了7500元钱的发票。我提出要补税,她也同意了,多出的3500元部分,补了4%的税,一共一百多元钱。”张老板的妻子称。
随后,张老板给记者出示了当时开具的7500元发票,票头上写着“星甸城管中队”,塑料桶单价为150元钱一个。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拨通星甸镇人民政府朱部长的电话,在听说详细的经过后,朱部长表示,他本人没有具体过问买桶的细节,只是最后查看了一下购物发票,购买发票显示每个桶150元钱。多出的钱可能落入了私人腰包,镇政府马上介入调查。“多收的钱立即退还。”朱部长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