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16日讯:昌江黎族自治县近日对“6·7”事故中负有责任的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其中,县政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县教科局局长吉承功实行问责,接受他的引咎辞职请求。
6月7日,的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意外溺水事故。 6月1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务会议讨论,并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乌烈镇第一小学校长郭恒菲开除党籍、撤销校长职务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乌烈镇第一小学副校长何二有撤销副校长职务处分;给予乌烈镇中心学校校长周载耀撤销党内职务和校长职务处分;给予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县教科局副局长陈朝强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之处分;给予行政管理不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县教科局行政办公室主任李良清全县通报批评处分,并建议县教科局调离其工作岗位;建议县教科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乌烈一小六(2)班和六(3)班班主任卢某和杨某行政处分,并通报全县。
县政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县教科局局长吉承功实行问责,同意接受吉承功引咎辞职请求。
另据昌江县政府办负责人透露,15日下午召开的昌江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县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原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不再分管该口工作。(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