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6月16日讯 一箱破损的邮政快递香烟,引起侦查员的高度关注。安徽阜阳警方跟踪守候120多个日日夜夜,最终破获这起跨省假烟大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邮包露出马脚
2005年4月9日和21日,阜阳市邮政局清河投递分局先后收到福建漳浦县邮政局邮寄到阜阳市南二环路86号——刘轶华收的26件邮政快递包裹,因收货人地址及联系电话错误无法通知。 当工作人员整理快递包裹时,发现其中一包裹破损,内有香烟散落。他们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投递分局领导,分局领导对这一破损包裹进行检查,发现有50条“三五”香烟,而此香烟无准运证,属于非法邮寄物品,分局领导将这一情况向阜阳市颍城烟草专卖局作了通报。颍城烟草专卖局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向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报案。
通过检查,警方发现26件包裹中装有红皖香烟18件、“三五”香烟7件、中华香烟1件。这批香烟货值为293550元,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假冒伪劣香烟。
从邮包入手,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挖出重要嫌疑人——合伙经营香烟生意的李强和高云。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警方对李强、高云实行重点监控。
2005年6月13日夜,侦查员在李强住处监控时,发现他带人在其居住的二楼露天平台上焚烧物品,经用专用工具仔细观察后发现他们在焚烧香烟等物品。焚烧后,李强安排人把焚烧遗留物用编织袋装好,用车子拉出抛到一河边。侦查员等四周无人后,迅速提取焚烧遗留物,请颍城烟草专卖局的同志进行辨认,发现焚烧物为“三五”牌香烟和部分香烟外包装。当时阜阳烟草市场并无“三五”牌香烟流通,根据其焚烧的香烟外包装,初步认定李、高二人极可能生产假烟。-诡秘烟贩行踪
2005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侦查员和颍城烟草专卖局的同志发现高云、李强在阜阳市大量购进低档美登、盛唐香烟,先后带往其租住的阜阳奎光巷20号1栋101户、阜阳自来水厂家属院105室和阜阳二环路建行家属院3号楼105室。高云每次出去购买低档香烟,大多是骑摩托车;他一般不直接去购买香烟的商店,而是从人员较多的集贸市场中间窜过去,看看有没有人跟踪,再到商店购买。高云用买来的低档美登、盛唐香烟改装红皖、玉溪香烟,而后交由李强销售,李强则开着他的轿车,分别送到市区数家名烟名酒商店。至此,高云、李强合伙制售假烟已浮出水面。
据可靠情报,高云于2005年9月7日晚在皖西北商贸城鑫捷达托运部接收一批外地运来的假烟。晚7时许,高云出现在皖西北商贸城,当高云将假烟领出正在装车时被市公安局和市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共查缴黄山烟5件,红皖烟5件,货值62500元。经侦支队二大队朱志强大队长当即决定对高云租住的阜阳市奎光巷20号1栋101户、阜阳市自来水厂家属院105室、市二环路建行家属院3号楼105室及李强住处进行搜查,在对建行家属院3号楼105室进行搜查时,发现高云雇用的两名工人正在生产假冒“玉溪”、“皖烟”,并现场查获大量制假烟的工具、香烟外包装、成品假冒红皖、玉溪香烟。
当晚10时许,李强在他经营的名烟名酒店内被警方抓获。在大量证据面前,二人交代了合伙制售假烟的犯罪事实。-笔误引发大案
2004年11月至2005年9月,李强安排高云多次从福建省云霄县陈龙生处购买红皖、玉溪香烟外包装及相关生产原料,并提供低档盛唐、美登香烟,高云使用上述原材料和盛唐、美登香烟,在李强为其租赁的阜阳市奎光巷20号1栋101户、阜阳市自来水公司家属院1号楼105室及高云自己租赁的阜阳建设银行家属院3号楼105室等处,为李强生产红皖、玉溪香烟,每件收取350元加工费,生产出的假冒香烟由李强负责销售。同时,高云在太和县也有一个自己的假烟销售网络。他在给李强加工生产假烟的同时,自己也背着李强在太和进行销售。据警方统计,自2004年以来,李强、高云共制售各种假冒伪劣香烟数十种、价值170多万元。
2005年2月,李强从福建云霄陈龙生处购进红黄山牌香烟19件,中华牌香烟1件,货值104500.00元,存放在阜阳市三里岗高云租的仓库内,至案发时李强已销售14件。2005年9月7日,阜阳市颍城烟草专卖局对该仓库检查时,现场查扣红黄山香烟270条,中华香烟1条,货值2万余元,并查扣运输香烟的空箱6个(每箱装2件)及空中华香烟烟箱1个。
2005年4月,李强从陈龙生处购进香烟,通过邮寄方法由福建省漳浦县寄往阜阳,结果陈龙生误将收件人联系手机号码写错,造成货到后投递分局无法联系收货人。李强算出按正常运输货到时间已经超出多日,则安排高云打电话询问投递分局,不敢冒然前去领货。事不凑巧,投递分局工作人员在整理快递包裹中发现一包裹破损,并散落出部分香烟。投递分局将这一情况举报给阜阳市颍城烟草专卖局,导致该案案发。-制假者被判刑
“金网五号”打击假烟行动开展后,李强、高云案件备受省市领导关注,被列为安徽十大假烟案件和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为了将这一犯罪团伙一网打尽,2005年11月,侦查员朱志强、汝刚远赴福建云霄开展对陈龙生的抓捕工作。然而到达云霄后发现陈龙生已长期不在家居住,手机也停用了;由于当地制售假冒香烟成风,国家烟草专卖局多年打击收效不大,且当地制售假烟人员都有一定反侦查能力,制售假烟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甚至安排专门人员对外地来云霄办理涉烟案件的公安人员进行跟踪。朱志强、汝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抓捕方案。一方面就地开展工作扩大线索来源渠道,另一方面根据掌握的线索在陈龙生经常出入的农业银行、邮政局等地方进行24小时守候。2005年11月11日中午11时许,在云霄县宏发路40号将正在商谈生意的陈龙生当场抓获。
2005年12月,侦查员朱志强、汝刚在张海军副支队长带领下,再次前往漳州,对犯罪嫌疑人赵广和实施抓捕。赵广和系漳浦县邮政局工作人员,在明知该包裹内货物为假冒伪劣香烟的情况下,隐瞒事实,代替他人签字,违法将26件香烟发出,为运输假烟提供便利条件。但案发后赵广和被邮政局停职,已有半年多不上班。侦查员对赵广和可能的落脚点进行了24小时布控。12月9日凌晨,在福建漳浦警方的配合下将赵广和抓获归案。
建国以来我省历史上首例特大邮政快速假烟大案全面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今年5月7日,该案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涉嫌非法经营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陈龙生、高云、赵广和、李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年零六个月、三年、二年;并处陈龙生个人罚金50万元,高云个人罚金17万元,赵广和个人罚金30万元,李强个人罚金17万元。 ·马立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