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施皎 金陵晚报记者 郝也金陵晚报报道日前,南京市物价、教育、财政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南京市区公办幼儿园将统一执行按类定级收费新标准,现行赞助费、支教费、管理费、杂费和兴趣班费等收费项目将被全部取消,改为按月或学期,且只收取保育教育费。
公办园按级定标准
《通知》对全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等级和不同情况提出了新的政府指导价。日托幼儿园,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的具体标准为:省级示范园460元、市级示范园400元、优质园300元、标准园200元、一般园160元。各类幼儿园可根据办园实际成本作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20%,并须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全托幼儿园,可在日托班标准上适当增加,全托夜宿的,在日托基础上每生每月增加不超过150元;全托不夜宿的(提供三餐服务),增加不超过40元。幼儿园举办托班,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保教服务的,每生每月可加收不超过30元。寒暑假期间应家长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可比平时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0%。
民办园不得随意涨价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报所在区教育、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备案后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变动,必须在下一个年度重新备案并经公示后方可执行。市区从今秋新学期开始执行新标准,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城镇幼儿园收费,可根据《通知》精神,由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意见。
管理费杂费一律取消
职工子女入园,系独生子女(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并有南京市区常住户籍的,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每月报销100元,这比以前50元的报销标准多了一倍。对于烈士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导员子女以及低保家庭子女,幼儿园凭有关证明须按照一般园标准的50%对其保育教育费给予减免。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应家长要求也可按学期收取。执行新标准后,幼儿园一律取消管理费和杂费,任何幼儿园均不得擅自立项、自定标准,严禁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也不得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到周五7∶30至17∶00),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为由另行收费。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期满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入园后因故要求退园或转园的,其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可按在园天数计算保育教育费,超过一半的,按全月收取;学期初或学期末不足半个月的,保教费按工作日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全月收费。
家长反应:新标准在涨价?
《通知》出台后,记者走访了一些家长。他们提出,新的收费标准比现行月标准有较大提高,这是否意味着幼儿园收费在“涨价”,家长经济负担将明显加重?对此,有关人士指出:南京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执行新标准后,公办园的收费标准有降有升,省、市示范园在降,优质园基本持平,标准园和一般园有所上升,但仍低于实际办园成本,也低于同类民办园的收费标准。公办园的实际收费总体上有所下降,幼儿家长的实际负担不会明显加重。此外,南京家长目前承担的幼儿教育成本,实际除了上述按月收取的费用外,“重头戏”主要是一次性支付的捐资助学款。执行新标准后,市、区财政对幼儿教育的投入继续保持增长,还将全面取消幼儿园赞助费、管理费、杂费、兴趣班费等,收费项目趋向单一,操作办法将更加规范透明,家长承担的主要成本由集中交费变为分散交费。据了解,2005年南京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97元,即将执行的幼儿园收费年平均标准定位在3000元到4000元左右,占城市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15-1/11,这和全国不少同类城市标准大体相当,应符合南京家长的承受能力。
调查数据:半数幼儿园亏损
幼儿园现行收费存在什么问题?有关部门为何要做出调整?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据介绍,南京现行幼儿园收费标准还是2000年制定的,幼儿园普遍反映标准偏低,严重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今年4月份,市物价局对全市5类50多所幼儿园进行调查发现,2005年南京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优质园、标准园和一般园每生每月的实际培养成本,分别为772元、505元、333元、246元和164元。尽管全市财政对幼教的经费投入逐年有上升,但现行收费标准偏低,幼儿园运转成本却在不断加大,因此全市不少幼儿园出现亏损。据2006年5月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幼儿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报告》称,2004、2005年南京市除省级示范园有盈余外,其他四类园均收不抵支。对我市55所大集体幼儿园2005年收支状况进行调查,其中也有27家出现亏损。专家认为,经费不足,也是造成一些幼儿园变相乱收费的主因之一。如果不作出调整,最终影响的是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