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制度选人,是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内容。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委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始终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开创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两区经济建设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加强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贯彻执行自觉性
为使《条例》深入人心,开发区保税区工委采取一系列措施,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一是抓领导班子学习,以局级干部为重点,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和研讨交流。拨出专项经费订购了500多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文件选编》,发放给处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册。二是抓组织人事部门学习,要求组工干部以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作风保证《条例》的贯彻执行。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条例》作为业务学习的必修课,把掌握《条例》作为业务工作的基本功,通过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共举办各类集中学习18班次,有450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并编制试卷组织科级以上干部闭卷考试,强化学习效果,使《条例》精神在广大干部头脑中牢牢扎根。三是抓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组队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较好成绩。举办两区《条例》知识比赛,共有11个单位、近100名干部参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政务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动了《条例》知识的普及。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努力提高干部任用工作水平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工委始终坚持学以致用,从自身做起,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使程序成为选准用好干部的有力保证,成为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一道屏障。自《条例》颁布以来,共提拔处级干部103名,没有出现一例违背《条例》的情况。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杜绝“一言堂”,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编制控制领导职数,坚决抵制说情风,在用人上不搞平衡。注重群众公认,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制度和任前公示制度,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满意认可、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干部工作各项法规文件执行情况的自查,避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失察和失误。落实中央要求,对28名局、处、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49个职务全部进行了清理。坚持对新上岗的干部跟踪考察、定期谈话,确保提拔任用的干部健康成长。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不合格的单位探索派驻审计员和会计人员制度。完善干部监督网络,建立了由10名干部组成的监督信息员队伍,在组工网设立了干部监督信箱,不断拓展监督渠道。以竞争上岗为突破点,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重视任用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素质结构。先后在机关处室拿出70多个处级领导职务进行竞争上岗,占提拔总数的近80%,使两区处级干部平均年龄下降5.5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比例上升到99%。创新干部考核办法,扩大民主,量化考核,增加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打分,起到了奖先进、促后进的效果。建立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定期分析报告制度,促使各级党委抓好经常性的干部工作。提出了改革任用制度和管理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和交流轮岗制度、加快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干部制度改革意见,初步形成了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体制。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深刻认识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带来的历史性机遇,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两区各项工作的新要求,提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住历史性机遇,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不断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张亚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