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商报报道(通讯员 房市兴 记者 夏林)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获悉,6月1日国家调控房产市场的“国六条”施行以来,南京市公证处收到的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明显增加。经审查发现,此类合同很多是虚假的赠与合同,其目的是掩饰真实的房产交易从而逃避税收。
目前因房产交易事由办理产权过户需按房价缴纳2%的契税,若房产取得不足5年出卖的需按房价缴纳5.5%的营业税,而房产赠与办理产权过户只需按房价的4%收取契税,两者相比赠与过户需强制缴纳的税费较少,这可能是新政后以房产赠与公证数量增多的原因。江苏省公证员协会副会长、南京市公证处主任、高级公证员费章银先生明确指出,南京市公证处对于逃避税收的假赠与一律拒绝办理公证,原因是偷逃税款为法律所禁止,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
另外,少部分违规中介片面迎合交易双方的避税要求,唆使交易双方以假赠与代替真买卖,也是对国家税收政策的无知。一旦国家针对处分房产所得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受赠房产转让时,税务部门将针对房产转让价款全额征收20%的所得税,远远高于目前的营业说,也就是说,虚假的赠与合同会让买方承担更重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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