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15日以5票对4票对多年前的一起警察搜查案件作出裁决,驳回原告上诉,裁定警察在持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虽然没有像法律所要求的那样敲门并等待合理时间后进入,但所获证据有效。
最高法院裁决的这一案件发生在1998年,7名警察当时持搜查证去布克·赫德森家搜查。 警方在门口喊了:“警察,搜查。”等了3到5秒后,警察闯了进去。控方承认,警方当时没敲门。美国相关法律规定,警方搜查住宅时,应该在敲门后等15到20秒,才能进入。
但警方在赫德森家中搜获大量毒品,在他的衣袋中发现了可卡因,他家椅子上还有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用警方的话,这可谓铁证如山。赫德森被判持有毒品罪后,对警方提供的证据提起上诉。他说,警方在进入他家以前没有敲门并等15到20秒钟,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原则,要求法院判定警方在违法情形下获得的证据无效。为此,赫德森的官司在各级法院打了近7年,最终闹上最高法院。
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代表多数法官在裁决书中说,警方承认违反了规定,但如果因为警察的失误就驳回证据,对警方惩罚太重,就会引发潮水般的诉讼,让犯罪分子逃避指控。高法最终以5票对4票作出了对赫德森不利的裁决。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说,裁决出台前,奥康纳法官已退休,其余8名法官4比4分成两个阵营,无法产生裁决结果。但最高法院再次辩论时,布什提名的大法官约翰·阿利托已到任,两个阵营的力量对比为5比4。
美联社评论说,这一裁决对布什政府而言是巨大胜利,因为在反恐行动中,警方行动可获更大自由度。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在表达自己反对意见时说: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在保护居民在家隐私方面有重要作用,它的核心是,任何违法获得的证据在审判中都应无效……裁决削弱、也可能破坏了宪法有关保护条款的实际价值”。 马震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