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16日讯:临街阳台是否整洁不仅是市民个人的事,它同时要受到有关法规的规范。记者从海口市城管局了解到,对临街建筑阳台的“形象”问题,我省早已制定了有关的管理办法,治理阳台杂乱有法可依,城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据了解,在省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2月批准施行的《海口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户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应符合城市容貌的有关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行拆除,并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于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海口约85%的临街阳台都存在杂乱问题,这确实是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按照有关的管理办法,城管部门也曾进行过查处,但主要是处理阳台乱搭建问题,大都是责令限期改正。由于人手有限,阳台乱吊挂现象目前还不是城管部门执法的重点,但每逢重大活动或节庆日,城管部门都要给临街居民发通知,要求他们注意阳台的美观。
该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将就临街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行动。他还表示,光靠处罚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关键还要靠市民的自觉来维护城市的美观。(记者叶健升)(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