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6月16日抚顺电(记者李志坚)“审理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在我省还是首例。”昨日上午,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长韩廷仁告诉记者,他们昨天依法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按照特别程序,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工伤获赔20万
申请人王老太今年76岁,是被监护人王某的母亲,被申请人季某是王某的妻子,2003年11月24日,王某在单位工作中发生事故,从高空坠落造成重伤,虽经抢救已无生命危险,但生活不能自理且丧失劳动及语言能力。2004年12月王老太和季某与王某所在单位达成补偿协议,王某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付王某治疗费等费用合计20.25万元,同时王老太和季某商定由季某作为王某的监护人代为保管使用此笔费用。婆媳发生争执
季某在领取补偿款后曾因王某的治疗情况及补偿款支配、护理等问题与王老太发生争议,2005年1月24日,王老太向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季某的监护人资格。顺城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作出一审裁定,驳回申请人王老太的诉讼请求,王老太不服上诉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顺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并指令重新审理,顺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此案,在顺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于2006年6月8日走访了王某住所地社区、居委会及到被监护人家现场查看,见王某身体表皮无褥疮,无伤痕,有吞咽能力及短暂的意识表示,还能用手语向在场人员示意“好”。
在法庭上王老太称,季某在领取赔偿款后,为了独自占有这笔款项,百般阻挠限制不给王某治疗,并强行将王某从医院抬出,而且还剥夺了她探望儿子的权利。因此她从季某的所作所为来看已不适合做儿子的监护人资格,所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季某的监护人资格。
作为王某的监护人季某含泪在法庭上辩称,王某是她的丈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她是王某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在王某住院期间在她的照料下,王某的身体健康得到好转。王老太年龄较大身体也不好,没有优势再照料王某,她认为王老太要求撤销她的监护人资格动机不纯,为了有一个完整的家,季某不同意撤销她的监护人资格。最终老太败诉
审判长韩廷仁在审理中认为,王某在工作中发生重大事故,身体遭受严重创伤后,在季某的监护过程中,王某的身体有向好的趋势发展。另外,王老太现已年迈,并患有多年糖尿病病史,其向法院申请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资格由其照料侍候关爱儿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季某对王某已尽了责任和义务,且又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为了使被监护人有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申请人王老太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