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雪瑾 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实习生马青霞)继科龙旗下四公司起诉格林柯尔追偿5笔占用款共3.28亿元后,昨天,科龙电器发布公告,再向格林柯尔追偿占用款共1.65亿元。
公告披露,江西科龙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艾柯企业(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艾柯)、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天津格林柯尔)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已于6月9日由佛山中院受理。 上述三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顾雏军。
公告称,广东格林柯尔和顾雏军利用同时控制科龙系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身份,指示江西科龙在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将9000万元划转给天津艾柯,天津艾柯随后将上述款项转移给天津格林柯尔。江西科龙认为,四被告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请求法院判令天津艾柯偿还所占用的款项本金9000万元,其他三被告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广东格林柯尔和顾雏军还指示江西科龙在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将7500万元划转给天津格林柯尔。江西科龙要求天津格林柯尔偿还所占用的款项本金7500万元,广东格林柯尔和顾雏军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科龙方面认为,上述两笔诉讼所涉及的款项是顾雏军在账外操作,公司此前并未发现,因未对此计提特殊坏账准备。由于目前无法预计上述诉讼涉及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因此暂时不能确定上述诉讼事项对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