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吴懿斌通讯员黄斯)2005年1月8日,黄某从朋友刘某处得知,经常与自己一起玩的肖某有次给他递烟时,故意把毒品裹在香烟里,想以此诱他上瘾,因而气愤难平,便与刘某计划好,骗肖某出来教训一下。 当晚8点多钟,二人把肖某约到乡下去玩。肖驾车载着黄、刘二人行至琼海市长坡镇东塘村三岔路口。随后,黄某用手电筒朝肖的头部打了几下,并拉开车门欲逃走,此时,肖某掏出一把尖刀,一旁的刘某见状,急忙抓住肖握刀的手,三人打成一团。黄趁肖与刘拉扯时,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向肖的头部,并从肖的手上夺下尖刀,朝肖某的身上连刺30多刀。黄、刘二人作案后,驾驶肖某的汽车将肖往医院送,途中发现已经死亡。
之后,二人将肖的尸体运到琼海市一海滩掩埋,因轿车陷入沙中,二人弃车逃离现场。在运尸途中,刘某从肖某身上搜走金戒指一枚、钱包一个(内有现金200多元),三星手机一部。黄、刘二人在返回途中取走肖某在打斗中扯掉的一条金项链。次日,二人前往海口,将从肖某身上取得的物品出卖,得赃款5000多元,作为路费潜逃到广西东兴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