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6日讯 (通讯员 张晓鹰 记者郑野军)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将于6月底和第三季度分别接受省、国家爱卫会对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
我市于1992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根据日前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将每三年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一次,彻底废除国家卫生城市终身制。
为切实做好迎接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目前,我市已成立由城管、建设、工商、公安、卫生为成员单位的综合督查组,专门负责对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市政设施配套、路面硬化、小街小巷亮灯率、疾病控制、除“四害”、环保等卫生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