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提供的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市内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户外广告牌仅600余块,数以千计的户外广告牌是通过什么途径立上街头的?户外广告犯“病”谁应该负责?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工商、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及广告业主,试图寻找症结所在。
招牌、广告鱼目混珠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招牌的管理缺位导致店招广告异军突起,是目前市内户外广告滥、俗的重要原因之一。
先锋厅附近一家餐馆在门前悬挂了一巨型招牌,上面除了店名,还赫然写着“鹿鞭壮阳汤”、“回春补肾锅”等不雅的菜名,这究竟是广告牌还是招牌?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招牌,严格说来应该算广告。但据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在2004年7月1日之前,户外招牌(匾牌)的管理由工商部门负责,商家要树招牌都必须经过登记审批。但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取消了工商部门对招牌管理的行政许可,也没有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监管。户外招牌自此后像“野孩子”无人看管,出现了许多招牌广告。不少商家打起了擦边球,挂起类似于招牌的户外广告牌,招牌和广告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衍生了大量户外广告牌。
利益驱动成乱源
在五一大道上,一个隆胸广告引起了广泛争议。一美女身着一套内衣,昂首挺胸地侧立于广告牌上,广告词释意:乃挺大。一位广告策划人告诉记者,这样的广告是按商家的意思设计出来的。在市场经济日趋发展的今天,商家们绝不会低估广告对市场的促销作用。在利益驱动下,他们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使出浑身解数来达到促销的目的,有些商家甚至认为,越恶心的广告越好,这样大家才能记住,哪管它是否影响城市品位。
按规定,出租车不准设置户外广告。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商家频频闯这个“禁区”,相关部门也很难管理。有的广告即使查了、拆了,立马又死灰复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必须用铁的手段整顿户外广告,先停批再清理,先拆除再规范,处理好其促进经济和美化城市空间的关系。
监管软肋有机可乘
2002年12月,长沙出台了《长沙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市内户外广告的发布和管理由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经营资质的审批、登记以及监督管理;规划部门负责确定户外广告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城管部门负责市区户外广告的容貌管理,按规定查处破损、残缺等违规的户外广告。
然而,某广告公司负责人认为,几个部门都管户外广告,其实没有一个部门有权利从头管到尾。某区城管大队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是拆除户外广告执法行动的主体,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很难及时得到相关情况和支持。许多广告商瞧准了监管软肋,广泛动用“关系”来为户外广告牌寻找立足之地。许多户外广告牌其实根本没有经过3个部门的共同把关就立上了街头,不少格调低下的广告牌爬上长沙的大小建筑物也就不足为怪。 |